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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第172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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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魔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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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第172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
壹、依 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「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」實施。 貳、目 的: 一、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,提昇童子軍教育功能。 二、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。 三、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,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。 參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: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 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 肆、訓練地點: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(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-10號) 伍、訓練日期: 一、98年5月29日(五)至5月31日(日) 二、活動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均報局核請公假 陸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 一、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,品德高尚,身心健康,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。 二、本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。 柒、活動內容:依據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。 捌、經 費:2100元整,含伙食、平安保險、材料費等 玖、注意事項: 一、報名辦法: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,於5月15日報名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,暫不繳交報名費。 二、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,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,並註記於報名表上。 三、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,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,於報名截止後,本會依報名單位平均分配名額,再行通知繳費。 四、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,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(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,即劃撥單上填寫2120元),並將劃撥收據(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、團名、參加期次、姓名)傳真至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。 五、郵政劃撥戶名:「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」,帳號:19031648。會址: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 。 六、報名程序: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,並予編隊參加受訓,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,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。 七、本會TEL: 2740-6110 、2740-6113 FAX:2752-6807 E-mail: tpescout@tpedu.tcg.gov.tw 八、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 九、學校教師人員若需研習證明,請向本會申請寄發。 十、如因故不克參加者,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,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(活動費用10﹪),活動前六天起至活動結束,恕不退費。 附件: 172期幼木基訓參加須知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80 172期幼木基實施計畫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82 172期幼木基報名表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88
2009/3/18 3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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