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年歲末活動通知書
一、活動目的:藉戶外活動,推廣正當休閒,拉近人與人關係,歡度舊歲迎接新年。
二、活動性質:二天一夜露營(統一住宿帳篷,由童子軍女童軍以上伙伴及工作人員搭設)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聯合社區童軍團、臺北市三民國小幼女童軍團。
四、參加對象:1.本團團員、家長、服務員及家屬。
2.對童軍活動有興趣之親友、青少年、兒童。
五、活動時間:中華民國100年12月31日(六)13:30至101年1月1日(日)15:30。
六、活動地點:淡水休閒農場(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12-3巷1號,竹圍捷運站後側)
七、集合時間、地點:100年12月31日13:00聯合二村公車站牌(富錦一號公園)。
八、解散時間、地點:101年1月1日下午15:30聯合二村公車站牌。
九、活動費用:1.團員、服務員、家長700元,家長泛指父母、祖父母及團員之親兄弟姊妹。
2.團友及非團員900元。
3.為鼓勵團員闔家參與,同一家庭直系親屬三人以上團報,每家折扣100元,如有不足款由團費補助。(團友及非團員不適用此方案)
4.均含場地費,餐費,保險費,行政費。交通費自備悠遊卡或零錢約200元。
十、活動內容:城市追蹤、夜間活動、辭歲營火、烹飪活動等。新進團員宣誓。
十一、報名方式:請洽各團團長。
十二、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00年12月3日止。
十三、集合穿著服裝:□團服、□運動鞋、□適合活動的長褲、□團外套。
十四、攜帶物品:□睡袋、□睡墊、□遮陽帽、□水壺。
雙肩背包,內裝□禦寒衣物、□換洗衣褲、□全套標準童軍制服、盥洗用具(□毛巾、□牙刷、□牙膏、□沐浴乳等)、□拖鞋、□手電筒備用電池
雙肩隨身背包,內裝□筆記簿、□筆、□個人餐具(碗、筷、湯匙等)、□悠遊卡(零錢)、□個人藥品、□健保卡、□手帕、□衛生紙、□雨衣、□手電筒
十五、活動期間聯絡人:張家華團長0911-261718、余曉婷團長0921-064644。
注意事項:
1.稚齡童軍、小小女童軍之家長請務必配合報名參加(一家至少要有一名家長)。
2.個人藥品務必隨身攜帶,並隨時隨地注意安全。
3.凡患有心臟病、氣喘病、高血壓、高山症、癲癇症、糖尿病或其他慢性疾病不適合參加團體活動者,請勿參加。輕微者請先告知,並請負責自身安全。
4.報名後因故不克參加者,請於報到時間七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,退費時扣除作業費100元。
5.已報到之營隊因安全考量必須解散時,由本團直接辦理退費,需扣除已支付之交通、伙食、住宿、行政等費用。
6.無故未報到者,視同自願放棄權利,恕不予辦理退費。
7.如因報名人數不足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,本團保留停辦與否之權利,停辦時全額退費。
8.有任何疑問請洽各團團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