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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第174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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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
174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
 
壹、依 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「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」實施。
貳、目 的:
一、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,提昇童子軍教育功能。
二、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。
三、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,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。
參、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
    主辦單位: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
    協辦單位: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
肆、訓練地點: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(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)
伍、訓練日期:98年11月7日(六)暨98年11月14日(六)至15日(日)
陸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
一、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,品德高尚,身心健康,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。
二、本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。
柒、活動內容:依據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。
捌、經  費:參加人員費用請由各薦送單位補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繳費方式
訓綀名稱
現金收費
劃撥繳費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註
174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
2100元整
2120元整
含伙食、平安保險、材料費等
玖、注意事項:
   ㄧ、本活動採不住宿過夜。
   二、報名辦法: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,請於98年10月23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名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,暫不繳交報名費。
   三、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,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,於報名截止後,本會依報名單位平
        均分配名額,再行通知繳費。
   四、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,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(劃
        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,即劃撥單上請填寫2120元),並將劃撥收據(請寫上參加人員
        團次、團名、參加期次、姓名)傳真至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
   五、郵政劃撥戶名:「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」,帳號:19031648
        會址: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。
    六、報名程序: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,並予編隊參加受訓,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,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。
  七、本會TEL: 2740-6110、2740-6113 , FAX:2752-6807,
        E-mail: tpescout@tpedu.tcg.gov.tw
  八、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  九、如因故不克參加者,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,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
        (活動費用10﹪),活動前六天起至活動結束,恕不退費。
 

附件:


doc 174期幼木基參加須知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65
doc 174期幼木基報名表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74
doc 174期幼木基實施計畫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68

2009/9/26 1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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