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女童軍會
99上半年藝術創作研修章考驗實施辦法
主 旨:鼓勵女童軍培養對藝術之認識及興趣。
日 期:99年04月10日(星期六)
地 點: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(臺北市內湖路1段629巷42號,近捷運港墘站)
考驗項目:藝術創作研修章考驗(請參閱考驗標準)
考驗流程:
時 間 | 內 容 | 注 意 事 項 |
12:30-12:45 | 報到領取考驗單 | 請各團1名代表報到 |
12:30-12:50 | 考驗委員工作會報 | |
12:45-13:00 | 宣佈考驗方法 | 女童軍活動中心5樓 |
13:00-13:40 | 共同考驗—筆試 | 請攜帶文具用品 |
13:40-16:50 | 分項考驗—術科 | 依個人考驗項目 前往各術科考驗地點 |
17:00 | 解散賦歸 | 完成考驗之女童軍 請自行將考驗表交回教務組 【個人考驗表請務必交回】 |
1500~1700 | 教務考核作業 | |
費 用:每名新台幣200元整;補考者(含交報告)每名新台幣100元整。
報名方法:
詳填報名表,請於04月02(星期五)前E-mail或傳真至本會,不接受現場報名或變更(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4樓;傳真2741-0115;E-mail:tpgsc@seed.net.tw)。
參加費用請於04月2日前劃撥臺北市女童軍會郵政第0015508-9號帳戶並於通訊欄註明單位及人數。(劃撥手續費請自付,即若應繳報名費用為900元,則劃撥金額為915元,報名費用為1000元,則劃撥金額為1020元)
注意事項:
考驗標準請各團團長詳閱並發給女童軍。
參加考驗之女童軍請務必攜帶個人考驗本;補考者另攜帶原始考驗單。
考驗完畢請務必於考驗時間結束前將考驗表交回教務組,否則無法核章。
補考者若僅需繳交報告,可請團長代為繳交,不必親自前來。
通過名單及研修章將於考核作業完成後,當日發給各團;當日未領取者,請日後自行前往女童軍會領取。
因作業困難,報名後不受理更換考驗者名單事宜。
『藝術創作研修章』免門票參觀單位:
創價協會錦州藝文中心---中山北路二段137巷20號,電話:(02)2523-4100
(靠近民權東路&中山北路上海銀行後方)
參觀時間:09:30~~17:00 週一休館
*參觀時請索取簡介並蓋紀念戳,自行攜帶筆記本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