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 drange 於 2009年09月26日 12:58:46
中 國 童 子 軍 國 家 研 習 營
臺 北 市 中 國 童 子 軍 會
156期童子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
 
壹、依 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「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」實施。
貳、目 的:
一、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,提昇童子軍教育功能。
二、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。
三、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,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。
參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中國童子軍總會。
承辦單位: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
協辦單位: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。
肆、訓練地點: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(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-10號)。
伍、訓練日期:
一、98年11月20日(五)至11月22日(日)暨98年11月27日(五)至11月29日(日)。
二、活動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均報教育局核請公假。
陸、參加對象及人數:
一、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,品德高尚,身心健康,
    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。
二、年滿二十歲,參加童子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至少六個月以上,並辦妥九十八年三
    項登記服務員。
三、本期童子軍木章訓練共三十二人。
柒、活動內容:依據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木章訓練辦法實施。
捌、經  費:
           繳費方式
訓綀名稱
現金收費
劃 撥 繳 費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註
156期童子軍服務員木章訓練
4100元整
4120元整
含伙食、平安保險、材料費等
玖、注意事項:
一、報名辦法: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,請於98年11月6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,暫不繳交報名費。
二、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,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,並註記於報名表上。
三、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,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,於報名截止後,本會依報名單位平
    均分配名額,再行通知繳費。
四、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通知後,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(劃撥手
費20元請自付,即劃撥單上填寫4,120元),並將劃撥收據(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、
團名、參加期次、姓名)傳真至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。
五、郵政劃撥抬頭:「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」,帳號:19031648
    會址: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。
六、報名程序: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,並予編隊參加受訓,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,
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。
七、本會TEL2740611027406113FAX27526807
E-mail:tpescout@tpedu.tcg.gov.tw
八、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,營本部不提供藥品。
九、如因故不克參加者,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,但須扣除必要之行政事務費用10﹪,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,恕不退費。


附件:


doc 156期童木章參加須知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76
doc 156期童木章實施計畫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80
doc 156童木章訓練報名表.doc 大小: 0.00 KB; 下載: 7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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